國際婚姻的程序可以從日本的程序開始,也可以從其他國家的程序開始,但是對於日本人和緬甸人之間的結婚,可以從緬甸的程序開始。 我們推薦。
原因是,即使您先在日本提交結婚登記,緬甸大使館也不會執行結婚程序,因此前往緬甸在緬甸方面執行結婚程序,這是一個耗時的程序再次。因為你必須做。
如果首先完成緬甸方面的程序,日方只需報告即可,這使它更容易。
但是,我認為情況是多種多樣的,因此,我將分別解釋“何時從緬甸首先辦理結婚手續”和“何時從日本首先辦理結婚手續”的情況。
*所需文件因政府機關而異,因此請務必事先與政府機關聯繫!
◆第一次從緬甸結婚時
1.創建結婚證
必須按照緬甸人參加的每種宗教所指定的方法創建結婚證書。因此,首先,有必要確認緬甸人民的宗教信仰。
2.必須簽署結婚證書並製作正式的結婚證書。
對於佛教徒,結婚證書必須由地區法官或地區負責人簽署,對於其他宗教,必須由在各自宗教中具有領導地位的人簽署。
此過程需要日本國民的護照,而對於日本婦女,則需要外交部證明的具有結婚能力的證明。
3,向日本駐緬甸大使館報告結婚
◎所需文件
- 2份婚姻登記冊(如果新註冊的住所,則為3份或4份)
- 緬甸的結婚證書和復印件(日語)(帶翻譯)
- 緬甸的國家註冊卡及其副本(附日語翻譯)
- 緬甸的居留卡(日語翻譯)
- 緬甸護照複印件(附日語翻譯)
- 日本人的戶口簿複印件
*也可以在日本市政廳提交結婚登記表。
◆當您第一次從日本辦理結婚手續時
1,緬甸人需要取得結婚證明書(單身證明書)(需要所有日語翻譯)
結婚證明書 必須 由緬甸管轄範圍內的地方法院簽發。有。
*
由緬甸公證律師在負責地區法院的控制下,將創建一份滿足緬甸結婚要求的證書,以及家庭結構清單(FAMILY LIST)。
2.獲得緬甸警察簽發的警察證書(需要日語翻譯)
3.向日本市政廳提交結婚登記
◎所需文件
- 緬甸人的結婚證書或單身證書(日語翻譯)
- 緬甸人的國民註冊卡及其複印件(日語翻譯)
- 和緬甸警察簽發警察證書(日語翻譯)
- 緬甸護照複印件(日語翻譯)
- 擁有日文方向的法定住所的市政局以外的其他辦事處。提交結婚登記時,其戶口簿副本
*日語翻譯需要翻譯證明。
4.取得緬甸結婚證
婚姻是成功的沒有 取得結婚證, 但如果你想 以 獲得緬甸政府頒發的結婚證書(需申請配偶簽證),夫妻必須加入緬甸。您必須去該國並在法庭上進行程序。
結婚證書被稱為“婚姻宣誓書”。
由已婚方創建並在法官面前簽名並由法官簽名的結婚證書是緬甸的結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