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印度人的結婚程序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進行,但是對於在日本沒有地址的印度人,通常首先從印度一方開始辦理結婚程序。
日方如何辦理結婚手續
①印第安人準備以下文件
- 印度人單身的誓言(AFFIDAVIT)(日語翻譯)
- 聲明書(AFFIDAVIT驗證)(日語翻譯)
*這是印第安法院的親屬證明其單身身份後由印第安法院管理員認證的文件。 - 印度所屬國大臣頒發的未婚證明(附日語翻譯)
- 根據宣誓書和聲明,印度駐日本大使館簽發的獨身證明(附日語翻譯)
- 印第安人護照(日語翻譯)
- 印第安人居留卡
*如果您有離婚或喪親史,則需要由印度外交部認證的離婚證明或死亡證明。
②將“結婚通知書”與(1)中的文件一起提交給日本市政廳。
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轉介法律事務部接受或不接受。
③領取結婚登記證明書和帶有結婚說明的戶口簿副本,並由日本外務省認證
④附帶英文譯文的文件③由印度駐日本大使館認證。
⑤帶上結婚證明書和您的戶口簿副本,並向印度駐日本大使館報告結婚情況。
要求兩名已婚方和三名證人將其身份驗證文件帶到餐桌上。
⑥簽發印度結婚證
如何從印度方面結婚
①根據印度人是宗教還是非宗教,執行以下婚姻程序法律之一
- 印度教婚姻法(對於印度人,印度教徒,尋求者,吉納人,佛教徒)
- 《基督教婚姻法》(通知期限為3周至1個月)
- 特殊婚姻法(優先適用於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和同一宗教信仰的人)
*日本人在結婚之前需要與印度人加入同一宗教。
②前往印第安人居民登記區的婚姻登記處,向登記者申請婚姻登記。
已婚方和三名證人將在登記人面前宣誓,包括單身,年齡和非婚姻殘疾。
(必填文件)
- 滿足日本人結婚要求的證明(帶有翻譯和Apostille證明)
- 日本人的戶口簿複印件(帶Apostille證明的翻譯件)
*如果您有離婚或喪親史,則需要一份描述離婚或死亡的戶口簿副本。 - 日本護照
- 日本證明照片
- 印第安人身份證
③結婚雙方舉行婚禮並在婚姻登記處宣布結婚約30天后,將頒發結婚證書。
④向日本駐印度大使館或日本市政廳提交“結婚通知書”。
(必填文件)
- 帶有結婚說明的戶口簿複印件
- 結婚證(附日語翻譯。出示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需要結婚之日起三個月內由法院等公共機構簽發的結婚證書,而不是宗教結婚證書。 - 印第安人護照(日語翻譯)
- 日本護照
此外,該過程所需的文件可能會因地區和申請組織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建議事先與申請目的地確認。
我們的辦公室可以支持與印第安人進行國際婚姻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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